壹、發放對象:
一、本補貼發放對象,為有下列孩童之家庭:
(一)截至 110 年 5 月 31 日,年齡滿 2 歲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
(二)109 學年度國民小學階段之學齡孩童。
(三)109 學年度就讀國民中學、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及五年制專科學校前三年 之身心障礙學生。
二、前款身心障礙學生,指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一)110 年 5 月 31 日前依特殊教育法規定,經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 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為身心障礙之學生,並在教育部(以下簡稱本 部)特殊教育通報網完成通報者。
(二)110 年 5 月 31 日前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領有身心障礙證明 之學生。 肆、補貼金額:依每家庭中孩童人數,每人新臺幣 1 萬元。
貳、領取期程: 110 年 6 月 15 日起至 110 年 9 月 30 日止
参、領取方式 參照附件
20251224聖誕快樂
68周年校慶運動會
2024藝享復興Live︱臺南市永康復興國小才藝發表晚會
臺南400主題曲〈慢慢變臺南〉
永康復興國小66週年校慶運動會開幕表演
登革熱防治短片-做個小小防蚊家一起保護我們家
英文小主播第八集
英文小主播第七集
英文小主播第六集
英文小主播第五集
英文小主播第四集
英文小主播第三集
英文小主播第二集
| 國樂團 | 直笛團 | 烏克麗麗 |
| 羽球社 | 籃球社 | 跆拳道 |
| 撥拉棒 | 扯鈴 | 太鼓 |
| 繪畫社 | 紙黏土社 | 木製工藝社 |
| 舞蹈基礎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