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於酒駕造成自身與他人生命、財產損害甚鉅,且引發社會大眾非議,為事前防範公務人員酒駕致人傷亡之不幸事件發生,並維護公務人員身心及家庭之健全,加強落實平時宣導教育及督導,宣導禁止酒駕,貫徹政府酒駕零容忍之決心。
酒駕之公務人員除依行政院 108 年 11 月 4 日修正「公務人員酒後駕車相關行政責任建議處理原則」嚴懲外,如有受考人考績宜考列丙等條件一覽表所定「言行失檢,損害機關聲譽,有具體事證」之情形者,機關應本於公務人員考績法立法意旨,衡量其全年工作績效表現、平時成績紀錄及獎懲情形,覈實評定適當之考績等次。
另酒駕經警察人員取締(含不依指示停車受檢測稽查或拒絕接受測試檢定),未於事發後一週內主動告知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且服務機關因他人檢舉或媒體報導,始知悉有酒駕事實者,除依當次違規情節予以懲處(戒)外,另核予申誡二次,請勿心存僥倖。
檢附「修正公務人員酒後駕車相關行政責任建議處理原則」及其建議懲處基準表各 1 份。
20251224聖誕快樂
68周年校慶運動會
2024藝享復興Live︱臺南市永康復興國小才藝發表晚會
臺南400主題曲〈慢慢變臺南〉
永康復興國小66週年校慶運動會開幕表演
登革熱防治短片-做個小小防蚊家一起保護我們家
英文小主播第八集
英文小主播第七集
英文小主播第六集
英文小主播第五集
英文小主播第四集
英文小主播第三集
英文小主播第二集
| 國樂團 | 直笛團 | 烏克麗麗 |
| 羽球社 | 籃球社 | 跆拳道 |
| 撥拉棒 | 扯鈴 | 太鼓 |
| 繪畫社 | 紙黏土社 | 木製工藝社 |
| 舞蹈基礎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