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修正重點摘要如下:
(一)兼任行政職務教師當學年具有 10 日以下休假資格者,應全部休畢;具有超過 10 日之休假資格者,至少應休假 10 日,應休而未休假者,不得發給未休假加班費。
(二)前項 10 日應休畢日數以外之休假,當學年度未休假之日數不得保留。但因公務或業務需要經學校核准無法休假時,得由各主管機關酌予獎勵。
(三)應休畢日數 10 日以內之休假部分: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 5 點第 1 項第 1 款規定辦理。
(四)應休畢日數以外之休假部分:按日支給休假補助費新臺幣 600 元;未達一日者,按休假時數比例支給,於學年終一併結算。當學年度無休假資格或休未達 2 日者,酌給相當 2 日休假之補助,並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 所定自行運用額度方式刷卡消費核實補助。但任職前在同一學年度內已核給休假補助者,應予扣除。
依臺南市政府規定兼任行政教師自 109 學年度起強制休假天數調整為 10 日,未休假加班費最多可申請 11 日。
20251224聖誕快樂
68周年校慶運動會
2024藝享復興Live︱臺南市永康復興國小才藝發表晚會
臺南400主題曲〈慢慢變臺南〉
永康復興國小66週年校慶運動會開幕表演
登革熱防治短片-做個小小防蚊家一起保護我們家
英文小主播第八集
英文小主播第七集
英文小主播第六集
英文小主播第五集
英文小主播第四集
英文小主播第三集
英文小主播第二集
| 國樂團 | 直笛團 | 烏克麗麗 |
| 羽球社 | 籃球社 | 跆拳道 |
| 撥拉棒 | 扯鈴 | 太鼓 |
| 繪畫社 | 紙黏土社 | 木製工藝社 |
| 舞蹈基礎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