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民國 102 年 4 月 29 日府人給字第 1020259056 號函辦理。
二、比賽時間: 102 年 5 月 25 日、 26 日(星期六、星期日)上午 9 點至下午 5 點 30 分,機關組及長青組在 25 日比賽,學校組及男女混雙個人賽在 26 日比賽。
三、比賽地點:本市石門國小石門館(臺南市安平區安平路 700 號)。
四、開幕典禮:訂於 5 月 25 日上午 9 時於上開比賽場地舉行;機關組各隊請攜帶單位旗或隊旗,於 8 時 50 分以前完成報到,參加開幕典禮。
五、報名時間:本校同仁及退休人員有意願者,請於 5 月 15 日(星期三)中午前填妥報名表,紙本、電子郵件或傳真送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名。
六、組隊原則︰(一)各一級機關得聯合所屬機關共同組隊。
(二)各機關(學校)原則獨立組隊,惟如人數不足,男子團體組在 3 人以內;女子團體組在 2 人以內,得請其他機關(學校)人員支援。
(三)各學校得以區名義聯合組隊(例如白河區國小聯隊、東山區國中小聯隊)。
七、(一)參賽資格︰各機關學校員工〈包括本機關學校退休員工、約聘僱人員、約用人員、臨時僱工、代理教師、實習教師、以工代賑人員、短期就業人員、消費合作社僱用人員...等〉均可報名參加,惟參賽選手不得跨單位或跨隊報名。
(二)參賽人員以 102 年 5 月 15 日以前到職者為限。
(三)服替代役人員不得報名參加。
(四)長青組參加人員需年滿 55 歲以上(民國 47 年 5 月 25 日前出生)。八、檢附比賽須知及報名表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