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財團法人台北市 TVBS 關懷台灣文教基金會 104 年 6 月 29 日( 104 )關字第 029 號函辦理。
二、本案貧困學童每年每人 6,000 元助學金(分第一、二學期撥款,優先使用於書籍費及代收代辦費。)
三、請學校協助提供給最需要的學生,另學校申請本案補助人數若低於 10 人,請另覓其他經費予以協助。
四、已依規定領取政府之補助、減免或其他性質相當之給付者,不得重複申請。
五、本案申請資料係以電子檔方式收件,請欲申請導師向出納索取表格電子檔配合 e 化處理,並於 104 年 9 月 11 日前備齊資料回傳出納,逾期概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