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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許珊珊 - 教學組長 | 2025-06-26 | 點閱數: 84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114 年 6 月 19 日北教大進字第 1141040092 號函辦理。

二、招生對象:具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所系科畢業,具有學士以上學位證書者,且現職為偏遠地區國民小學代理教師,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符合「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 8 條第 2 項者(補助生),由主管機關採公開甄選方式,進用未具教師資格之現職代理教師,且最近 3 年內於偏遠地區學校實際服務累計滿 4 學期,並表現優良者。

(二)符合「師資培育法」第 8 條之 1 第 1 項者(自費生):

1、一般身分:

(1)於偏遠地區學校實際服務累計滿 10 學期且表現優良之未具教師資格現職代理教師。

(2)同一縣市之偏遠地區學校實際服務累計滿 6 學期以上且表現優良之未具教師資格現職代理教師。

2 、原住民身分:

(1)於學校(不限偏遠地區)實際服務累計滿 10 學期且表現優良之未具教師資格現職代理教師。

(2)同一縣市之學校(不限偏遠地區)實際服務任教科目累計滿 6 學期以上且表現優良之未具教師資格現職代理教師。

三、上課時間:學期間為週六、日上課。寒暑假期間為週一至週五上課。

四、招生方式:

(一)報名方式:符合報名資格者,於 114 年 7 月 7 日開始報名,依簡章規定郵寄報名表件及審查資料、新台幣 1,800 元報名費匯票或匯款繳費明細,於 114 年 7 月 31 日截止收件(郵戳為憑)。

(二)收費標準:

1、本班報名費用:新台幣 1,800 元整。

2、錄取生修課之學分費及雜費:每學分新台幣 4,900 元整,學雜費每學期新台幣 3,000 元整。

3、符合「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 8 條第 2 項資格者(補助生),免繳學分費。

五、甄選方式:書面資料及年資審查,所需各項表件詳招生簡章。

六、請詳閱簡章規定,簡章公告及下載網址: https://cce.ntue.edu.tw/course/5834

七、聯絡方式:承辦人:歐小姐,聯絡電話: 02-27321104 分機 82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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