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提供學生多元學習機會,啟發學生多元智能,認識多元 文化,本府預計透過音樂學校的成立,傳承及創新族群文 化、樂舞展演方式,期望藉由結合現代與傳統音樂,呈現 多元文化內涵,為傳統樂舞注入新元素,爰辦理旨揭計 畫。
二、計畫內容摘述如下:
(一)計畫實施期程:自核定日起至 114 年 11 月 30 日止。
(二)申請對象:本市市立國民小學。
(三)核定額度:每校每年核定經費上限新臺幣 15 萬元。
(四)申請方式:申請學校請於 114 年 2 月 3 日前依序檢具下列申 請資料紙本 1 式 2 份,併同電子檔(電子檔以 Email 方式寄 至承辦人信箱: hozuki@mail.tainan.gov.tw ),函報本 府進行審查。
1、計畫書(課程表、師資、演出器材曲目、執行期程 等)。
2、成員名冊(應包含年級、性別、族別)。
3、經費概算表。
4、歷年辦理成果績效之相關證明資料(無則免付)。
(五)本府受理申請後,將組成 3 人以上之審查小組,擇優核定 3 校辦理旨揭計畫。
三、檢附「114 年度 EHOI 音樂學校實施計畫」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