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 708201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 2 段 6 號
承辦人:傅冠錡
電話: 2991111#7767
電子信箱: fuguanchi@mail.tainan.gov.tw
受文者:臺南市永康區復興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2 年 11 月 15 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人(一)字第 1121504924 號
速別: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 (1504924A00_ATTCH1.PDF 、 1504924A00_ATTCH2.pdf)
主旨: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 年度教育部校園事件處理會議調查及輔導人才庫回流教育訓練計畫」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2 年 11 月 14 日臺教國署人字第 1120160568 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係為協助各主管機關及學校處理教師涉教師法第 14 條第 1 項第 9 款至第 11 款、第 15 條第 1 項第 3 款、第 5 款及第 16 條第 1 項等情事,先予敘明。
三、旨揭研習相關資訊如下:
(一)報名資格:本次訓練僅招募教育部教師專業審查會調查及輔導人才庫之調查員/調查專業人員,且曾擔任各主管機關教師專業審查會調查小組成員。
(二)研習時間: 112 年 12 月 25 日(星期一)至 26 日(星期二), 2 天 1 夜。
(三)研習地點:待確定後另行通知。
(四)研習報名網址:https://www.chsh.ntct.edu.tw/home。
四、請貴校協助轉知,俾利符合前開資格人員報名;倘符合資格教師已退休,亦請協助轉知。
正本:臺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
副本:本局人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