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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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臺南市永康區復興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0月18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社字第1121359835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二 (1359835A00_ATTCH1.PDF、1359835A00_ATTCH2.pdf、1359835A00_ATTCH3.odt)
主旨:函轉教育部修正發布之「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第七點,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10月17日臺教師(三)字第1122603934B號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原函、發布令及修正規定各1份。
正本:臺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臺南市北區天主教私立寶仁國民小學、崑山國際學校財團法人臺南市威爾森國際國民小學、國立臺南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
副本:本局特幼教育科、本局社會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