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採以篩代隔調整確定病例之密切接觸者全面採行「0+7 自主防疫」,不再進行居家隔離,相關配套及管理措施說明如下:
(一)密切接觸者匡列對象:同住親友、各級學校或職場等之同寢室室友。
(二)自主防疫天數計算及管理措施:
1、自主防疫天數:自本年 11 月 7 日零時起,研判為確定病例之密切接觸者(含確診後 3 個月內照顧其他確診個案者),一律免居家隔離,自與確定病例最後接觸日次日起算 7 天進行自主防疫,不再發送「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居家(個別)隔離通知書」。
2、自主防疫地點:以符合「1 人 1 室」(單獨房間含衛浴)為原則,倘能於每次浴廁使用後均能適當清消,則可於不含獨立衛浴設備之個人專用房間自主防疫;倘家戶中所有同住者皆為自主防疫對象,可不受「1 人 1 室」之限制。
3、自主防疫期間應遵守事項及相關規範:請參依已公布之「自主防疫指引」(可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COVID-19 防疫專區及最新資訊」項下瀏覽參考運用)辦理。
4、接觸者資訊蒐集:由確定病例於「確診個案自主回報疫調系統」(下稱 BBS 系統)填報同住接觸者人數及通知其接觸者進行自主防疫,不蒐集同住接觸者詳細個人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