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財團法人嘉新兆福文化基金會115年4月28日114永長興字第嘉基綸字第1150000008號函辦理(如附件1)。
二、旨案申請內容如下:
(一)本體育獎學金分為學生獎學金、教練獎、及特別獎三大項,申請者只可擇其一申請。
(二)本獎項獎勵項目限於具有客觀標準之田徑、游泳兩種運動種類,每年以申請一種運動種類為限。
(三)學生獎學金:申請資格為在校學生,須具備一定學業及操行成績,並於114年6月1日至115年5月31日期間參加相關賽事且成績優異者;採線上申請方式辦理。
(四)教練獎:獎勵長期從事田徑或游泳訓練指導且具優異成果之教練,需檢附教學經歷及選手成績證明等資料申請,名額以不逾5名為原則。
(五)特別獎:獎勵對田徑或游泳運動之研究、推展或具重大貢獻者,或具國際競賽潛力之在學學生,名額1至2名,採申請或推薦方式辦理。
(六)本案申請期間自115年5月11日至6月11日止,相關申請方式及應備文件詳如附件。
三、檢附申請辦法及報名表1份(如附件2),請各校協助公告並轉知符合資格人員踴躍申請。
四、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逕以電子郵件寄至scholarships@chf.ngo,洽詢財團法人嘉新兆福文化基金會。
